发表于 2016-12-11 17:14
“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权威性的全国科技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学生参与科研的普及面,创造精英人才脱颖而出的有利条件,培养厚积薄发、经世致用的创新型人才,校团委决定向各学院拨给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深圳大学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凡在2017年12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和硕士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不含在职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都可申报项目参赛;
2.可个人或者集体申报项目参赛,但项目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一个项目作者不超过10人;
3.根据项目成员最高学历划分为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组别或本科生组别进行评审。
(二)、申报类别:
1.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申报);
3.科技发明制作。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每个项目不超过10人;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没有申请立项资助或未能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可在2017年院内结项直接参加本竞赛。
二、时间安排
(一)立项
2017年2月28日前,各学院接受项目立项申请;
2017年3月1-6日,各学院对各立项项目进行审批;
2017年3月7日,各学院向校团委提交各立项资助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
(二)中期评审
2017年6月上旬,各学院完成对本学院项目中期审查(届时请留意公文通通知)。
(三)结项和校级竞赛
2017年11月,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结项,并根据要求向校团委提交校级竞赛作品;
2017年11月下旬-12月初,校团委组织专家举行终审决赛。
三、提交要求
1、即日起,申请人填写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资助申请表》的书面版和电子版,并于2月28日前提交至学院团委;
2、各学院团委在3月1-6日织院外内专家对所有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评议,并根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附件4)制定本学院的项目资助额度,填写《学院立项资助汇总表》(附件2);
3.各学院在3月7日(星期二)17:00前将各项目《立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学院立项资助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西南综合服务楼4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邮箱:szutwcf@163.com。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应充分利用资助经费组织开展以本学院学科为主、兼顾相关学科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并配合此工作开展学术报告、辅导讲座、作品竞赛等类型的活动;
2、各学院团委制定本学院资助办法,并在2017年3月7日前完成立项申报相关工作;
3、学院的立项资助工作要注重普及、兼顾重点,既要创造机会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课外学术创新实践,又要加强力度重点扶持优秀团队和优秀项目,原则上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教师最多指导两个项目。社会科学类的一般项目可给予200~1000元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可给予1000元以上的资助额度;自然科学和发明创造类的一般项目可给予400~2000元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可给予2000元以上的资助额度。
4、学院要培养、选拔和推荐一批优秀的学生团队和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参加以“挑战杯”竞赛为龙头的学术学科竞赛。
5、学院管理和使用本项资助经费应遵守《深圳大学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计划财务部的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罗老师 26537157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林友城 15889668903
共青团深圳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 ·附件1:立项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xx学院立项资助汇总表.xls ·附件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节选).doc ·附件4: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5: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作品名单.pdf ·附件6: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作品名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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