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4-22 23:48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于5月15日~22日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上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A、B、C、D、F),其中各专业优秀(A级)的比例不超过20%】,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表》交学籍管理室(论文题目可在系统录入,也可自制表格附后)。
(二)、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的审核结果在“本科创新创业实践与学生发展课程管理系统”中查询;5月19日前将实践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汇总名单(学院签字盖章)交学籍管理室。
(三)、5月25日前在毕业管理系统中确定第一批毕业生的结论。
(四)、5月31日各学院到学籍管理室领取毕业生入档材料中的学生成绩单。
(五)、6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籍管理室:
1、已审核通过的各专业毕业生材料,同时从“毕业审查系统”中打印该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名单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从“毕业审查系统”中打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附相关材料(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及授予学位的决定,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
3、从“毕业审查系统”中打印已通过审核的辅修、双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对于申请双学位的学生须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的决定,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
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本年度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衡量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已达到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不超过本年度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
(四)、5月31日前务必将评选结果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报学生部(学生活动中心302室,娄老师,电话:26534506,同时将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教务部(直接在毕业资格审查系统中录入数据后打印上交),学生部已审核盖章的《推荐表》放入毕业生入档材料中。
三、毕业生入档材料:
(一)、毕业生部分入档材料的要求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学院意见”栏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深圳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中“学院意见”栏务必加盖学院公章。
3、《深圳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务必加盖学院公章,由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名。
(二)、毕业生入档材料的顺序
各学院上报已通过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材料时,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后放入《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
1、深圳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2、深圳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3、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放入《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深圳大学学生成绩单
5、附表: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绩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上报各专业毕业生材料时请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序(请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左上角用铅笔标明学生学号)。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年4月20日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Copyright © 2014 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邮编:518060 办公室电话:0755-26732931 传真:0755-26538580 电子邮箱:gds@szu.edu.cn